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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与业主同心,创和谐小区—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夏令便民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沪房地资物[2007]378号

 

各区县房地局、房地集团、物业管理企业:
    为了强化夏令季节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意识,确保广大市民平安度夏,市房地资源局定于2007年7月16日至2007年8月16日,在全市住宅小区开展“与业主同心,创和谐小区——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夏令便民服务月” (以下简称“夏令便民服务月”)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开展一次与业主互动活动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开展与业主的互动活动,做好以下工作: 
    1、张贴一份《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样件见附件一)。2007年7月20日前,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在住宅小区单元门和小区主要出入口张贴《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并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立业主意见、建议回收箱。 
    2、小区管理处(小区经理)要主动吸收业主(使用人)提出的建议,改进物业服务;对业主(使用人)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 
    二、 开展一次物业服务专项检查 
    夏令便民服务月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对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的完好状态以及公布的投诉报修电话的开通情况、物业服务承诺及实事项目的到位情况、行风测评反映出意见的整改情况等是否落实进行专项检查: 
    1、物业管理企业要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2、各区县房地局要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3、市物业管理行政事务中心要组织抽查,对抽查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并跟踪处理情况。 
    三、开展一次“夏令便民服务日”活动 
    2007年7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各区县房地局要在做好组织小区经理、劳模、物业服务能手为广大业主(使用人)服务的基础上,重点要开展好“三进”活动: 
    1、开展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住宅小区活动。夏令便民服务日活动当天,区县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住宅小区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解决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出现的供水、供电、小区治安、绿化养护、垃圾清运等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此项活动与市住宅小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活动同步进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开展新版“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进住宅小区单元门活动。夏令便民服务日当天,将在市便民服务活动中心场所和各区县便民服务活动分会场举行新版“便民服务联系牌”换牌仪式。各物业管理企业小区经理要在7月25日前,将自己的数码照片等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二)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小区所在地房地办事处,房地办事处核对所报资料,确认无误,汇总后于7月27日前以电子文档送区县房地局,区县房地局于7月31日前汇总刻录成光盘报市房地资源局物业行政管理处。 
    3、开展8 条热线进百万家庭活动。市房地资源局将联合市文明办、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新民晚报》社印制包含12319(城建服务热线)、962121(房地服务热线)、 12348(司法服务热线)等 8个部门服务热线的“即时贴”分发到各区县房地局,各区县房地局要及时分发到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要组织力量将“即时帖”在夏令便民服务月期间分发至广大业主(使用人)。 
    四、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各相关单位要搞好宣传活动,营造夏令便民服务的氛围,宣传典型事例和人物: 
    1、物业管理企业要根据不同小区的特点,于2007年7月18日前,利用电子显示屏、小区公告栏等为业主提供温馨提示,宣传夏令便民服务月有关活动内容。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单位在夏令便民服务月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突出事件要及时上报市房地资源局物业行政管理处(传真发送至63193308,电子邮件发送至shwuye@163.com)。 
    2、各区县房地局要充分利用本区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本区县房地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及时帮助业主(使用人)解决夏令季节居住生活“急、难、愁”问题的突出事例和先进典型。 
    3、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上海物业网、期刊以及相关媒体配合做好夏令便民服务月活动的动员和宣传工作。 
    市房地资源局将向媒体推荐突出的典型予以报道,并在便民服务月结束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值班和检查: 
    1、区(县)房地局要将夏令便民服务月活动分管领导和相关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于7月16日前上报市局物业处,市房地资源局将在有关媒体公布区县房地局值班领导名单和电话。 
    2、各物业管理企业领导要加强值班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服务人员改进服务。 
    3、对便民服务月活动期间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和求助,各区县房地局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及时听取业主反馈意见。 
    4、各有关单位在夏令便民服务月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要及时予以表扬,对夏令便民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严肃批评,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附件:1、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示范文本) 
    2、新版“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填报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
(示范文本)

 

亲爱的业主: 
    您好! 
    夏令高温季节已经来临,气候多变,时有雷(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出现。为了使您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夏季,我们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 
    如果您在房屋使用中遇到难题,请按《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上的电话直接与我们联系,我们将24小时及时为您排忧解难;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工作有意见,请拨打投诉电话,我们会及时予以处理;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可直接向小区管理处反映,我们会及时予以采纳。 
    为您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居住环境是本公司全体员工一直追求的目标,我们将不懈努力,成为您贴心的“好管家”。 
    祝夏令愉快,阖家幸福!

 

××物业公司
2007年7月18日

 

意见建议回执
业主姓名: 室号: 联系电话: 

 

1

 

1

2

2

3

3


 

附件2:

新版“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填报表 
 

住宅小区名称

 

小区经理姓名

 

小区报修电话

 

物业公司名称

 

公司投诉电话

 

原便民服务联系牌编码

 

小区经理数码照片

2寸报名照(jpg格式)

    备注:1、小区经理应在7月25日前,将填妥的表格和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小区所在地的房地办事处。小区经理如不按要求上报资料的,市房地资源局将在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中予以记载。 
    2、各房地办事处在对小区经理上报资料核对无误后,于7月27日前将资料的电子文档报区(县)房地局。 
    3、各区(县)房地局应在7月31日前,将汇总的资料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报市局物业行政管理处。

关于开展“与业主同心,创和谐小区—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夏令便民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沪房地资物[2007]378号 

各区县房地局、房地集团、物业管理企业: 
    为了强化夏令季节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意识,确保广大市民平安度夏,市房地资源局定于2007年7月16日至2007年8月16日,在全市住宅小区开展“与业主同心,创和谐小区——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夏令便民服务月” (以下简称“夏令便民服务月”)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开展一次与业主互动活动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开展与业主的互动活动,做好以下工作: 
    1、张贴一份《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样件见附件一)。2007年7月20日前,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在住宅小区单元门和小区主要出入口张贴《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并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立业主意见、建议回收箱。 
    2、小区管理处(小区经理)要主动吸收业主(使用人)提出的建议,改进物业服务;对业主(使用人)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 
    二、 开展一次物业服务专项检查 
    夏令便民服务月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对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的完好状态以及公布的投诉报修电话的开通情况、物业服务承诺及实事项目的到位情况、行风测评反映出意见的整改情况等是否落实进行专项检查: 
    1、物业管理企业要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2、各区县房地局要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3、市物业管理行政事务中心要组织抽查,对抽查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并跟踪处理情况。 
    三、开展一次“夏令便民服务日”活动 
    2007年7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各区县房地局要在做好组织小区经理、劳模、物业服务能手为广大业主(使用人)服务的基础上,重点要开展好“三进”活动: 
    1、开展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住宅小区活动。夏令便民服务日活动当天,区县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住宅小区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解决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出现的供水、供电、小区治安、绿化养护、垃圾清运等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此项活动与市住宅小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活动同步进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开展新版“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进住宅小区单元门活动。夏令便民服务日当天,将在市便民服务活动中心场所和各区县便民服务活动分会场举行新版“便民服务联系牌”换牌仪式。各物业管理企业小区经理要在7月25日前,将自己的数码照片等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二)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小区所在地房地办事处,房地办事处核对所报资料,确认无误,汇总后于7月27日前以电子文档送区县房地局,区县房地局于7月31日前汇总刻录成光盘报市房地资源局物业行政管理处。 
    3、开展8 条热线进百万家庭活动。市房地资源局将联合市文明办、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新民晚报》社印制包含12319(城建服务热线)、962121(房地服务热线)、 12348(司法服务热线)等 8个部门服务热线的“即时贴”分发到各区县房地局,各区县房地局要及时分发到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要组织力量将“即时帖”在夏令便民服务月期间分发至广大业主(使用人)。 
    四、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各相关单位要搞好宣传活动,营造夏令便民服务的氛围,宣传典型事例和人物: 
    1、物业管理企业要根据不同小区的特点,于2007年7月18日前,利用电子显示屏、小区公告栏等为业主提供温馨提示,宣传夏令便民服务月有关活动内容。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单位在夏令便民服务月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突出事件要及时上报市房地资源局物业行政管理处(传真发送至63193308,电子邮件发送至shwuye@163.com)。 
    2、各区县房地局要充分利用本区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本区县房地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及时帮助业主(使用人)解决夏令季节居住生活“急、难、愁”问题的突出事例和先进典型。 
    3、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上海物业网、期刊以及相关媒体配合做好夏令便民服务月活动的动员和宣传工作。 
    市房地资源局将向媒体推荐突出的典型予以报道,并在便民服务月结束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值班和检查: 
    1、区(县)房地局要将夏令便民服务月活动分管领导和相关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于7月16日前上报市局物业处,市房地资源局将在有关媒体公布区县房地局值班领导名单和电话。 
    2、各物业管理企业领导要加强值班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服务人员改进服务。 
    3、对便民服务月活动期间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和求助,各区县房地局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及时听取业主反馈意见。 
    4、各有关单位在夏令便民服务月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要及时予以表扬,对夏令便民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严肃批评,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附件:1、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示范文本) 
    2、新版“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填报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 
(示范文本) 

亲爱的业主: 
    您好! 
    夏令高温季节已经来临,气候多变,时有雷(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出现。为了使您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夏季,我们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 
    如果您在房屋使用中遇到难题,请按《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上的电话直接与我们联系,我们将24小时及时为您排忧解难;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工作有意见,请拨打投诉电话,我们会及时予以处理;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可直接向小区管理处反映,我们会及时予以采纳。 
    为您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居住环境是本公司全体员工一直追求的目标,我们将不懈努力,成为您贴心的“好管家”。 
    祝夏令愉快,阖家幸福! 

××物业公司 
2007年7月18日 

意见建议回执 
业主姓名: 室号: 联系电话:  


见1建

议1
22
33


 
附件2: 
新版“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牌”填报表 
  
住宅小区名称
小区经理姓名
小区报修电话
物业公司名称
公司投诉电话
原便民服务联系牌编码
小区经理数码照片2寸报名照(jpg格式)

    备注:1、小区经理应在7月25日前,将填妥的表格和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小区所在地的房地办事处。小区经理如不按要求上报资料的,市房地资源局将在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中予以记载。 
    2、各房地办事处在对小区经理上报资料核对无误后,于7月27日前将资料的电子文档报区(县)房地局。 
    3、各区(县)房地局应在7月31日前,将汇总的资料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报市局物业行政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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