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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公告
沪房地资环[2006]165号

    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及第31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决定授予下列单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乙、丙级资质(详细名单附后),现予公告。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表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序号
        单  位  名  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1
  上海市岩土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200610001
2
  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乙级
200610002
3
  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
乙级
200610003
4
  上海京海工程技术公司
丙级
200610004
5
  上海海洋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丙级
200610005
6
  中国地质工程公司上海公司
丙级
200610006
7
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丙级
200610007


表二: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乙、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类别
单  位  名  称
等级
证书编号
1
勘查
上海京海工程技术公司
丙级
200620001
2
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丙级
200620002
3
设计
上海市岩土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200630001
4
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乙级
200630002
5
施工
上海市岩土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200640001
6
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乙级
200640002
7
监理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乙级
200650001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6-04-20   
2006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公告沪房地资环[2006]165号    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及第31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决定授予下列单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乙、丙级资质(详细名单附后),现予公告。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表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序号

        单  位  名  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1

  上海市岩土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200610001


2

  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乙级

200610002


3

  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

乙级

200610003


4

  上海京海工程技术公司

丙级

200610004


5

  上海海洋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丙级

200610005


6

  中国地质工程公司上海公司

丙级

200610006


7

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丙级

200610007

表二: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乙、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类别

单  位  名  称

等级

证书编号


1

勘查

上海京海工程技术公司

丙级

200620001


2

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丙级

200620002


3

设计

上海市岩土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200630001


4

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乙级

200630002


5

施工

上海市岩土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200640001


6

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乙级

200640002


7

监理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乙级

200650001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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