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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十五”规划纲要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的住宅建设进入了持续快速的发展轨道。九十年代以后,随着投融资体制、土地住房制度的改革,上海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的供应方式基本形成,住宅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住宅供不应求的矛盾已得到根本解决。上海的住宅建设开始进入由数量发展为主的速度规模型转向注重整体质量和科技含量的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阶段。
     为了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居住需求,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特制订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依靠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加快住宅产业改造升级,调整优化住宅产业和产品结构,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住宅建设整体质量和人民居住生活水平,推动以住宅为主体的房地产业成为上海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适宜国内外人士发展创业和生活居住的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积极贯彻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方针,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节约使用能源,开发利用清洁能源,降低物耗、能耗,大力推进节能型、生态型住宅建设,保护和营造人居生态环境。同时,加强对已建旧住宅的综合改造,改善居住功能,提高节能水平。
    2、质量为重点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住宅质量和性能,优化居住环境,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住宅需求,不断提高市民居住生活质量,体现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上海特点。
    3、科技进步原则。加快科技进步,鼓励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提高住宅建设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提高住宅产品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4、市场化原则。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住宅产业发展水平、效率和技术创新能力。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社会服务功能,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健康发展。
    5、整体推进原则。住宅产业现代化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系统工程,必须在统一规划指导下,加强部门合作和企业参与,坚持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十五”期间上海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在整体推进同时,以住宅建设为重点,以工业化住宅生产方式为突破口,围绕增加品种、改善质量、提高性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增加科技含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住宅产业的改组改造,加快住宅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住宅建设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推进住宅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并在节能型、生态型、智能型住宅建设方面有所突破。
    到2005年,目标分解为:
    1、初步形成先进适用、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方向的成套住宅技术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以工业化、信息化为基础的住宅生产组织体系。
    2、通过技术进步、产品换代,大幅度提高住宅产品及其建材、部品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环保性和经济性,解决新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住宅整体质量水平。
    3、信息化技术基本普及应用于住宅建设的各环节、各产业部门;智能化基本配置在新建住宅小区达到普及程度。
    4、基本实现新建住宅全装修;初步建成住宅生态、环保、节能成套技术应用的住宅小区20个左右;全市30%-40%%的新建住宅要建成“四新”成果应用的“四高”住宅小区。
    5、在室内外热环境相同的前提下,与现有住宅相比,争取新建住宅建筑使用能耗降低50%。
    6、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15%。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住宅标准体系
    围绕住宅,加快健全、完善包括住宅规划、设计、施工、物业管理和材料、部品在内的标准体系,尤其要加强住宅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等方面标准的研究、编制,适应住宅产业现代化和加入WTO的要求,贯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与国际通行技术规则相接轨。“十五”期间,要完成《上海新建住宅生态技术实施细则》、《上海新建住宅全装修技术实施手册》、《上海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上海钢结构住宅技术导则》、《上海市智能住宅小区配置标准》等一批住宅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编制和修编工作。要尽快完成住宅建筑与部品模数协调标准的编制,促进标准化和工业化体系的形成,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
   (二)建立住宅成套技术体系
    1、建筑与结构技术
    加强新型住宅建筑结构的开发研究,建立技术先进、符合上海特点的住宅建筑结构体系。
    推广大开间异形柱框架结构住宅建筑体系,积极采用预应力技术。
    推广非粘土砖砌体结构住宅建筑体系。进一步研究解决当前砌体结构存在的技术、质量和经济问题,完善配套技术,提高质量。
    积极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开发引进与钢结构配套的围护结构、楼板结构及其它配套构件、部品,逐步完善钢结构住宅建筑体系。
    2、节能及新能源利用技术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市建筑节能住宅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住宅建筑围护结构和建筑设备节能水平。
    开发、建立以标准化、模数化为前提,节能、环保性好,利于工业化施工的新型围护体系。推广使用节能型门、窗产品和保温、隔热、防水性好的复合屋面以及复合墙体保温技术,大力提高住宅建筑围护结构门窗、屋面和墙体的保温性能,提高室内舒适度,降低住宅建筑使用能耗。到2005年,新建住宅要普及应用外墙外保温技术。
    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各种户式小型高效节能的冷热源机组及其系统,提高制冷、供热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和能耗环保水平。鼓励使用低耗能的电梯等电气设备及节能高效的新型灯具。
    积极利用并完善太阳能电池及热水供应技术。研究开发其它符合上海特点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3、厨卫技术
    按照家居功能要求和人体工程学的原理,加强对住宅厨卫功能、管网、设备研究,提高厨卫性能,满足现代化家居生活需求。
    树立厨卫整体设计观念,在完善与提高厨卫功能基础上,推行多档次、系列化、标准化、配套化设计,提高工业化生产与安装水平,确保产品与产品、建筑与产品之间合理的协调与配合。“十五”期间,以厨卫为重点,积极推进菜单式全装修住宅建设。2002年菜单式全装修住宅达到3万套,2003年达到10万套,“十五”期末新建住宅基本实现全装修。
    4、智能化技术
    在试点基础上,积极推进智能化住宅小区建设,加大智能化技术在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信息服务系统和物业管理系统中的应用。“十五”期间,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按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的要求,制订智能化住宅小区分类配置标准及相应的验收规范,新建住宅小区推广普及智能化基本配置标准要求。
    在做好硬件配置建设同时,“十五”期间,要鼓励积极开发和推广使用住宅小区智能化应用软件及其相关产品,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先进技术、产品的功效。
    5、生态环境保障技术
    积极研究符合上海特点的住宅小区生态理论、技术和相关标准,“十五”期间,重点在住宅小区绿化建设、水资源利用、节能技术运用、废弃物处置、降低污染排放等方面取得进展。
    加大对上海住宅小区绿化配置、种植、养护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在保证小区绿化覆盖率同时,合理选择适宜的植物品种、合理配置小区乔、灌木和草坪,形成良好的住宅小区植物群落,突出均好性和共享性,以达到清洁空气、利于健康、降低噪声、调节气候的目的。开发和使用先进、易行的种植技术和防止病虫害技术,提高植物成活率和家庭绿化种植率。
    积极推广变频、分质供水等供水技术,保障水压稳定,提高饮用水水质。加强对居住区雨、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利用方式的研究和应用,鼓励住宅小区采用中水回用技术,节约水资源,保护环境。
    普及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建立小型压缩式垃圾收集转运站,试行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推进住宅小区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6、管网技术
    进一步加强对住宅管网、管线技术、标准和建设体制研究,积极推广各种新型管线材料,妥善解决管网布设和接口问题,加大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管网集约化建设水平。“十五”期间,要确保住宅小区室外线缆全部入地,积极研究、探索住宅通讯、信息、供电管线整合集成技术,开展住宅小区主要道路设置管网共同沟试点。
    7、施工技术
    积极推广应用建设部提出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加强研发与新结构、新材料配套的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完善施工规程、配套标准,加大施工机械化装备率,提高施工工业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工程质量、劳动生产率,防止污染,降低成本,缩短工期。
   “十五”期间,要重点研究、推广应用包括钢结构住宅在内的住宅工业化建造技术,现浇楼板防裂、防噪、降噪技术,住宅防渗漏技术,深基坑支护技术,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高效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技术,新型模板和脚手架应用技术等施工建造技术。
   (三)健全住宅质量保证体系
    健全、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以科学管理为核心的住宅质量控制体系。完善住宅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制度,积极探索住宅建材、部品和劳务招投标。
    建立住宅建材、部品淘汰体系。按照建设部《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要求,抓紧落实禁止使用淘汰产品。同时要根据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和上海特点加快建立住宅建材、部品淘汰和限制使用制度,有计划地定期公布限制使用和淘汰的落后产品。“十五”期间要率先淘汰一批不符合健康、环保、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要求的产品。
    建立住宅部品认证体系。按照科学规范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对住宅部品的认证,促进企业提高住宅部品质量,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创新。
    建立住宅性能指标体系。在建设部《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基础上,深化研究,制订上海住宅性能指标体系和性能检测、评定标准、办法。“十五”期间,要结合试点争取完成有关标准的制订。
   (四)构筑住宅产业信息化体系
    加大信息技术在住宅建设领域中推广应用。在住宅设计领域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上,要在住宅建设的研究开发、规划设计、生产营销、物流供应、信息管理、社会公共服务、政府行政管理等方面广泛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提高住宅开发、规划、设计、施工、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十五”期间,要建立围绕重点住宅成套技术的产品和企业数据库,完善住宅建设信息发布系统、房地产交易信息发布系统、住宅工程招投标信息系统、建材部品交易信息系统,加大地理信息系统在住宅建设和管理中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实用性。
   (五)发展住宅建材、部品体系
    大力发展新型材料和部品,在模数协调原则的指导下发展通用部品,实现以部品为中心的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十五”期间,重点对新型墙体材料、防水保温隔热材料、节能门窗、厨卫成套设备等推行系列开发、规模生产、配套供应,提高住宅产业现代化水平。
    积极开发各种性能良好、环保节能、经济适用、施工便利的新型砌块、轻质板材及其配套产品,严格限制使用粘土制品,至2005年基本形成适应上海住宅建设需要的新型墙体材料体系。
    加快新型节能门窗、塑料管材、建筑涂料、防水材料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环保建材,防止放射性物质等对人体的不良影响。至2005年新型节能门窗的应用率要达到70%,新型建筑排水管、雨水管的应用率要达到90%,新型建筑室内生活给水管应用率要达到80%,住宅建筑外墙涂料的应用率要达到80%,新型防水涂料的应用率要达到80%。
    在模数协调原则指导下,开发定型化、配套化和系列化厨卫产品,提高产品的可选择性和互换性,提高装配工业化水平。
    积极开发和推广使用具有节能、节水、节材并符合环保要求的供水、采暖、供电、计量、环卫、换气、通风等新产品,如节水型便器、节能户式中央空调、箱式变压器、IC卡等自动计量装置的水、电、燃气表具等。
   (六)优化住宅生产组织体系
    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和规模经济原则,以推进住宅工业化生产为突破口,以菜单式全装修住宅为抓手,依靠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加快促进以工业化、信息化为基础的住宅生产组织体系,形成产业内适度集中、企业间充分竞争、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大型施工企业积极推行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管理,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高配套能力。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整体有序地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加强对本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上海市住宅产业现代化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指导协调、考核评估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按领导小组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计划,根据各自的职责,明确具体目标、工作步骤,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体有序地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在组织推进中,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化公共服务,为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实施创造良好的体制、政策、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机构在住宅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中的作用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制订政策,引导住宅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加快制订有利于住宅产业现代化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人力资源政策。通过制订经济政策,利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杠杆,引导投资、消费方向,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开发应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制订技术政策,淘汰落后技术、产品,鼓励技术创新,确保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通过制订人力资源政策,加强住宅产业从业人员培训,完善职业教育,优化从业人员结构,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三)示范引路,积极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实施
    以“四高”示范小区为载体,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成套技术和优质材料、部品的应用,提高住宅建设科技含量和信息化、集约化程度。通过“四高”示范小区,积极探索新型住宅生产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完善机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实施。“十五”期间,各区(县)要在总结“两城一园”(万里城、中远两湾城、住友名人花园)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开发商结合自身特点,建设一批住宅产业化技术集成度较高的住宅小区。
   (四)面向市场,培育一批住宅产业技术集成应用企业
    鼓励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开发企业组成联合体,以住宅为产品,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成产业集团。
    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提高集约化和一体化生产程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开发能力。
    扶持一批承担住宅科技转化和技术集成的企业集团,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住宅小区产业化技术的集成和实施,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五)加强科研,构筑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技术支撑体系
     加大科研力度,加强住宅产业现代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构筑技术平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大专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的力量,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科研水平,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鼓励并引导企业建立各类研究开发机构,推动企业成为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主体。发展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业,培育专门的住宅研究机构,建立住宅技术创新服务系统。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住宅科技发展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推动各项研究和试点工作的开展。
   (六)扩大开放,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技术、产品
    按照上海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借鉴和采用国际先进的理论、标准以及管理模式。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放住宅建设市场,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产业发展导向项目,促进上海住宅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扩大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大国际间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科研合作,提高科技与管理创新能力。
   (七)宣传培训,加快“四新”成果的应用和普及
    加强对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认识,增强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自觉性。加强住宅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部门、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与住宅产业相关人员对住宅产业现代化有关政策、技术标准、产品的了解,增强职业素质、业务技能,加快“四新”成果的应用普及,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十五”期间,要每年举办一次住宅产业现代化论坛,普及推广住宅产业现代化知识。
   “十五”期间,随着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上海住宅产业面临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抓住机遇,加速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全面提高住宅建设整体质量和运行效益,实现住宅产业跨越式发展。


上海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十五”规划纲要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的住宅建设进入了持续快速的发展轨道。九十年代以后,随着投融资体制、土地住房制度的改革,上海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的供应方式基本形成,住宅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住宅供不应求的矛盾已得到根本解决。上海的住宅建设开始进入由数量发展为主的速度规模型转向注重整体质量和科技含量的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阶段。 
     为了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居住需求,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特制订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依靠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加快住宅产业改造升级,调整优化住宅产业和产品结构,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住宅建设整体质量和人民居住生活水平,推动以住宅为主体的房地产业成为上海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适宜国内外人士发展创业和生活居住的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积极贯彻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方针,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节约使用能源,开发利用清洁能源,降低物耗、能耗,大力推进节能型、生态型住宅建设,保护和营造人居生态环境。同时,加强对已建旧住宅的综合改造,改善居住功能,提高节能水平。 
    2、质量为重点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住宅质量和性能,优化居住环境,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住宅需求,不断提高市民居住生活质量,体现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上海特点。 
    3、科技进步原则。加快科技进步,鼓励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提高住宅建设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提高住宅产品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4、市场化原则。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住宅产业发展水平、效率和技术创新能力。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社会服务功能,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健康发展。 
    5、整体推进原则。住宅产业现代化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系统工程,必须在统一规划指导下,加强部门合作和企业参与,坚持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十五”期间上海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在整体推进同时,以住宅建设为重点,以工业化住宅生产方式为突破口,围绕增加品种、改善质量、提高性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增加科技含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住宅产业的改组改造,加快住宅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住宅建设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推进住宅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并在节能型、生态型、智能型住宅建设方面有所突破。 
    到2005年,目标分解为: 
    1、初步形成先进适用、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方向的成套住宅技术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以工业化、信息化为基础的住宅生产组织体系。 
    2、通过技术进步、产品换代,大幅度提高住宅产品及其建材、部品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环保性和经济性,解决新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住宅整体质量水平。 
    3、信息化技术基本普及应用于住宅建设的各环节、各产业部门;智能化基本配置在新建住宅小区达到普及程度。 
    4、基本实现新建住宅全装修;初步建成住宅生态、环保、节能成套技术应用的住宅小区20个左右;全市30%-40%%的新建住宅要建成“四新”成果应用的“四高”住宅小区。 
    5、在室内外热环境相同的前提下,与现有住宅相比,争取新建住宅建筑使用能耗降低50%。 
    6、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15%。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住宅标准体系 
    围绕住宅,加快健全、完善包括住宅规划、设计、施工、物业管理和材料、部品在内的标准体系,尤其要加强住宅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等方面标准的研究、编制,适应住宅产业现代化和加入WTO的要求,贯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与国际通行技术规则相接轨。“十五”期间,要完成《上海新建住宅生态技术实施细则》、《上海新建住宅全装修技术实施手册》、《上海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上海钢结构住宅技术导则》、《上海市智能住宅小区配置标准》等一批住宅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编制和修编工作。要尽快完成住宅建筑与部品模数协调标准的编制,促进标准化和工业化体系的形成,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 
   (二)建立住宅成套技术体系 
    1、建筑与结构技术 
    加强新型住宅建筑结构的开发研究,建立技术先进、符合上海特点的住宅建筑结构体系。 
    推广大开间异形柱框架结构住宅建筑体系,积极采用预应力技术。 
    推广非粘土砖砌体结构住宅建筑体系。进一步研究解决当前砌体结构存在的技术、质量和经济问题,完善配套技术,提高质量。 
    积极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开发引进与钢结构配套的围护结构、楼板结构及其它配套构件、部品,逐步完善钢结构住宅建筑体系。 
    2、节能及新能源利用技术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市建筑节能住宅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住宅建筑围护结构和建筑设备节能水平。 
    开发、建立以标准化、模数化为前提,节能、环保性好,利于工业化施工的新型围护体系。推广使用节能型门、窗产品和保温、隔热、防水性好的复合屋面以及复合墙体保温技术,大力提高住宅建筑围护结构门窗、屋面和墙体的保温性能,提高室内舒适度,降低住宅建筑使用能耗。到2005年,新建住宅要普及应用外墙外保温技术。 
    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各种户式小型高效节能的冷热源机组及其系统,提高制冷、供热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和能耗环保水平。鼓励使用低耗能的电梯等电气设备及节能高效的新型灯具。 
    积极利用并完善太阳能电池及热水供应技术。研究开发其它符合上海特点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3、厨卫技术 
    按照家居功能要求和人体工程学的原理,加强对住宅厨卫功能、管网、设备研究,提高厨卫性能,满足现代化家居生活需求。 
    树立厨卫整体设计观念,在完善与提高厨卫功能基础上,推行多档次、系列化、标准化、配套化设计,提高工业化生产与安装水平,确保产品与产品、建筑与产品之间合理的协调与配合。“十五”期间,以厨卫为重点,积极推进菜单式全装修住宅建设。2002年菜单式全装修住宅达到3万套,2003年达到10万套,“十五”期末新建住宅基本实现全装修。 
    4、智能化技术 
    在试点基础上,积极推进智能化住宅小区建设,加大智能化技术在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信息服务系统和物业管理系统中的应用。“十五”期间,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按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的要求,制订智能化住宅小区分类配置标准及相应的验收规范,新建住宅小区推广普及智能化基本配置标准要求。 
    在做好硬件配置建设同时,“十五”期间,要鼓励积极开发和推广使用住宅小区智能化应用软件及其相关产品,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先进技术、产品的功效。 
    5、生态环境保障技术 
    积极研究符合上海特点的住宅小区生态理论、技术和相关标准,“十五”期间,重点在住宅小区绿化建设、水资源利用、节能技术运用、废弃物处置、降低污染排放等方面取得进展。 
    加大对上海住宅小区绿化配置、种植、养护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在保证小区绿化覆盖率同时,合理选择适宜的植物品种、合理配置小区乔、灌木和草坪,形成良好的住宅小区植物群落,突出均好性和共享性,以达到清洁空气、利于健康、降低噪声、调节气候的目的。开发和使用先进、易行的种植技术和防止病虫害技术,提高植物成活率和家庭绿化种植率。 
    积极推广变频、分质供水等供水技术,保障水压稳定,提高饮用水水质。加强对居住区雨、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利用方式的研究和应用,鼓励住宅小区采用中水回用技术,节约水资源,保护环境。 
    普及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建立小型压缩式垃圾收集转运站,试行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推进住宅小区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6、管网技术 
    进一步加强对住宅管网、管线技术、标准和建设体制研究,积极推广各种新型管线材料,妥善解决管网布设和接口问题,加大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管网集约化建设水平。“十五”期间,要确保住宅小区室外线缆全部入地,积极研究、探索住宅通讯、信息、供电管线整合集成技术,开展住宅小区主要道路设置管网共同沟试点。 
    7、施工技术 
    积极推广应用建设部提出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加强研发与新结构、新材料配套的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完善施工规程、配套标准,加大施工机械化装备率,提高施工工业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工程质量、劳动生产率,防止污染,降低成本,缩短工期。 
   “十五”期间,要重点研究、推广应用包括钢结构住宅在内的住宅工业化建造技术,现浇楼板防裂、防噪、降噪技术,住宅防渗漏技术,深基坑支护技术,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高效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技术,新型模板和脚手架应用技术等施工建造技术。 
   (三)健全住宅质量保证体系 
    健全、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以科学管理为核心的住宅质量控制体系。完善住宅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制度,积极探索住宅建材、部品和劳务招投标。 
    建立住宅建材、部品淘汰体系。按照建设部《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要求,抓紧落实禁止使用淘汰产品。同时要根据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和上海特点加快建立住宅建材、部品淘汰和限制使用制度,有计划地定期公布限制使用和淘汰的落后产品。“十五”期间要率先淘汰一批不符合健康、环保、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要求的产品。 
    建立住宅部品认证体系。按照科学规范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对住宅部品的认证,促进企业提高住宅部品质量,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创新。 
    建立住宅性能指标体系。在建设部《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基础上,深化研究,制订上海住宅性能指标体系和性能检测、评定标准、办法。“十五”期间,要结合试点争取完成有关标准的制订。 
   (四)构筑住宅产业信息化体系 
    加大信息技术在住宅建设领域中推广应用。在住宅设计领域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上,要在住宅建设的研究开发、规划设计、生产营销、物流供应、信息管理、社会公共服务、政府行政管理等方面广泛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提高住宅开发、规划、设计、施工、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十五”期间,要建立围绕重点住宅成套技术的产品和企业数据库,完善住宅建设信息发布系统、房地产交易信息发布系统、住宅工程招投标信息系统、建材部品交易信息系统,加大地理信息系统在住宅建设和管理中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实用性。 
   (五)发展住宅建材、部品体系 
    大力发展新型材料和部品,在模数协调原则的指导下发展通用部品,实现以部品为中心的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十五”期间,重点对新型墙体材料、防水保温隔热材料、节能门窗、厨卫成套设备等推行系列开发、规模生产、配套供应,提高住宅产业现代化水平。 
    积极开发各种性能良好、环保节能、经济适用、施工便利的新型砌块、轻质板材及其配套产品,严格限制使用粘土制品,至2005年基本形成适应上海住宅建设需要的新型墙体材料体系。 
    加快新型节能门窗、塑料管材、建筑涂料、防水材料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环保建材,防止放射性物质等对人体的不良影响。至2005年新型节能门窗的应用率要达到70%,新型建筑排水管、雨水管的应用率要达到90%,新型建筑室内生活给水管应用率要达到80%,住宅建筑外墙涂料的应用率要达到80%,新型防水涂料的应用率要达到80%。 
    在模数协调原则指导下,开发定型化、配套化和系列化厨卫产品,提高产品的可选择性和互换性,提高装配工业化水平。 
    积极开发和推广使用具有节能、节水、节材并符合环保要求的供水、采暖、供电、计量、环卫、换气、通风等新产品,如节水型便器、节能户式中央空调、箱式变压器、IC卡等自动计量装置的水、电、燃气表具等。 
   (六)优化住宅生产组织体系 
    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和规模经济原则,以推进住宅工业化生产为突破口,以菜单式全装修住宅为抓手,依靠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加快促进以工业化、信息化为基础的住宅生产组织体系,形成产业内适度集中、企业间充分竞争、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大型施工企业积极推行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管理,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高配套能力。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整体有序地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加强对本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上海市住宅产业现代化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指导协调、考核评估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按领导小组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计划,根据各自的职责,明确具体目标、工作步骤,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体有序地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在组织推进中,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化公共服务,为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实施创造良好的体制、政策、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机构在住宅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中的作用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制订政策,引导住宅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加快制订有利于住宅产业现代化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人力资源政策。通过制订经济政策,利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杠杆,引导投资、消费方向,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开发应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制订技术政策,淘汰落后技术、产品,鼓励技术创新,确保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通过制订人力资源政策,加强住宅产业从业人员培训,完善职业教育,优化从业人员结构,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三)示范引路,积极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实施 
    以“四高”示范小区为载体,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成套技术和优质材料、部品的应用,提高住宅建设科技含量和信息化、集约化程度。通过“四高”示范小区,积极探索新型住宅生产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完善机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实施。“十五”期间,各区(县)要在总结“两城一园”(万里城、中远两湾城、住友名人花园)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开发商结合自身特点,建设一批住宅产业化技术集成度较高的住宅小区。 
   (四)面向市场,培育一批住宅产业技术集成应用企业 
    鼓励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开发企业组成联合体,以住宅为产品,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成产业集团。 
    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提高集约化和一体化生产程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开发能力。 
    扶持一批承担住宅科技转化和技术集成的企业集团,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住宅小区产业化技术的集成和实施,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五)加强科研,构筑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技术支撑体系 
     加大科研力度,加强住宅产业现代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构筑技术平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大专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的力量,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科研水平,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鼓励并引导企业建立各类研究开发机构,推动企业成为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主体。发展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业,培育专门的住宅研究机构,建立住宅技术创新服务系统。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住宅科技发展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推动各项研究和试点工作的开展。 
   (六)扩大开放,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技术、产品 
    按照上海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借鉴和采用国际先进的理论、标准以及管理模式。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放住宅建设市场,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产业发展导向项目,促进上海住宅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扩大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大国际间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科研合作,提高科技与管理创新能力。 
   (七)宣传培训,加快“四新”成果的应用和普及 
    加强对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认识,增强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自觉性。加强住宅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部门、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与住宅产业相关人员对住宅产业现代化有关政策、技术标准、产品的了解,增强职业素质、业务技能,加快“四新”成果的应用普及,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十五”期间,要每年举办一次住宅产业现代化论坛,普及推广住宅产业现代化知识。 
   “十五”期间,随着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上海住宅产业面临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抓住机遇,加速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全面提高住宅建设整体质量和运行效益,实现住宅产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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