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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编制的200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请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并要求各区县房地局也设置了专门的申请受理点。截至200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对于此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作了精心的准备,围绕市民和企业最关注的热点信息,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着力推进,切实加以贯彻和落实。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兼局长蔡育天挂帅的局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和推进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提供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主要功能为:为公众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查询服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答复申请人;受理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投诉。
      2、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分类
      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进行分类和界定。编制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分为五大类,即市民服务类、行政业务类、政策规定类、规划计划类、机构职能类。其中“市民服务类”和“行政业务类”是面向市民百姓和企业单位的信息,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
      3、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上海房地资源”网站和信息公开服务窗口。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还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及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在受理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和查询电脑等设施,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询服务;将市民关心的政府信息印制成小册子,发到社区、居民的手中;开辟“房地大家谈” BBS栏目,实现政府和公众双向实时互动,了解公众的信息需求,解答市民的疑问,解读房地产业政策,为公众及时提供信息。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受理窗口办理。
      4、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工作
      制定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等。对到现场申请的,原则上要求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通过电子信息系统进行流转,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性。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5、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制定了《局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及其投诉、监督、复议、诉讼等;制定了《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明确了各条信息更新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制定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暂行规程》,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正在研究制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暂行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细化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标准,每半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0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37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43377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市民服务类信息11119条,内容主要包括: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房地产交易登记、物业管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旧小区综合整治、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住房保障等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25.63%;行政业务类信息31989条,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出让公告、出让地块信息、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探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行政许可及办理事项、房地产类企业资质等与企业经济活动相关的实用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73.74%;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86条,内容包括:房屋、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等,占总体的比例为0.42%;规划计划类的信息6条,内容包括:地质矿产、土地资源、房地产业、住宅方面的规划、计划等,占总体的比例为0.01%;机构职能类信息7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7%。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4310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9.37%。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    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2、    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
      电视等公共媒体及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
      3、    在受理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和查询电脑等设施,
      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询服务。
      在便民服务上作了如下工作:
      1、开通 了“房地大家谈”BBS栏目,每个工作日10:00-14:00开放,实现政府和公众双向实时互动,了解公众的信息需求,解答市民的疑问,解读房地产业政策,为公众及时提供信息。
      2、在全市率先将百姓关心的政府信息编印制成小册子近万份,通过近150个物业小区和街道居委会,发放到市民手中,将信息公开的渠道从政府办事机构逐步延伸到居民小区,延伸到普通市民身边,使老百姓最关心的政府信息家喻户晓。
      3、研究开发了“政府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开业务管理系统”,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通过该系统进行流转。老百姓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网上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可以查询申请的办理动态。
      4、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抄送市档案馆,同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04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4件,其中通过本局网站www.shfdz.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6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4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9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拆迁管理类41件,占39.42%;土地管理类39件,占37.5%;旧区改造类9件,占8.65%;房地产交易类7件,占6.73%;公房管理类5件,占4.8%;其余3件是查询档案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9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63件,占总数的70%,主要涉及用地批文、拆迁许可证等信息。
      “被否决公开”的26件,占已答复总数的28.88%。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3.84%。主要是因为申请的信息不存在;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8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30.76%。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的一些信息是由区县房地局产生,本局并不掌握;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15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57.69%。主要是因为申请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后,第三方不同意公开;
      从申请的对象上看,本地居民占100%。
 
四 咨询情况
      本局200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85009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693人次,咨询电话接听2142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693人次,网上咨询81174人次。本局200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127万(Page views),访问人次106万(visits),点击率9060万(hits)。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依次是: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拆迁公告、房地产交易信息、土地出让信息、政策法规等。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本局200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5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要求公开行政许可过程中办事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未获批准,从而提起复议。其中,涉及土地批文3件、私房落政1件、旧城改造1件。此外,本局还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2件,主要集中在土地计划方面。对申诉案的首次答复的满意率为100%。
 
六 政府支出与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局对如何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也在不断的探索之中。运行半年多来,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对部分信息到底能否做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不准,尤其是对涉及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私房产权资料、物业公司作为经营管理用的公房租赁资料能否作为政府信息进行查询,在政策上没有明确规定,经办部门和人员在标准上把握不准,引起了一些矛盾,产生了一些行政复议。
      2、部分申请未能完全按规定程序办理。如:申请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按规定应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我们在办理中未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经电话联系后就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这样,也产生了些矛盾和行政复议。
      3、部分申请结果的答复不够规范。个别业务处室在办理申请过程中,在申请结果告知单中不告知申请事项不予公开的法律依据,引起申请人的不满。
      4、部分信息更新维护不够及时。虽然我们制定了信息更新维护制度,规定了信息更新的周期、责任人,但执行中仍有部分信息没能及时更新。
改进措施:
      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
      ⑴规范业务办文。要求业务部门做好办文记录,规范办理结果告知单、相关批文、证书,注意标注相关密级,录入必要的业务数据。⑵加强文件密级管理。由局保密委负责对原保密级别、保密期限的确定不合理的文件,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的同时,按规定程序进行解密,逐步予以公开。⑶推动区县局应用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杜绝区县局一门式行政审批和办理事项体外运行。⑷在起草文件时,必须选择该文件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免予公开,否则文件将无法按程序流转。⑸对市民申请频率较高的文件及时转为主动公开信息。
      2、提高申请的受理和办理质量
      完善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服务方式等,进一步提高申请的受理、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
      3、增强网上服务功能
      充分利用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同时,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信息内容与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次数,提高网上服务效率。继续办好“房地大家谈“栏目,为老百姓解惑答疑,解读房地产业政策。
      4、加强统计分析
      加强信息公开办理情况通报,每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并分析当月工作的特点、受理范围的重点、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5、加强对区县房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对区县局制定的《信息目录》进行审核,要求区县局公开的范围和市局一致,公开的内容和市局互补;要求区县局尽量使用市局开发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及各专业信息系统,使相关的业务数据通过信息系统自动采集,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43377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43377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43377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6大类
本年度申请总数
10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94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6
5.信函申请数
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26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1
            2).“非本部门掌握”数
8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免予公开范围1”
1
5).“免予公开范围2”
14
6).“免予公开范围3”
0
7).“免予公开范围4”
0
8).“免予公开范围5”
0
9).“免予公开范围6”
0
            10). 其他原因
2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人次
8500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81174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693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14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06万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5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2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运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7
其中:1.全职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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