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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上海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指导意见 深入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新建住宅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今天,市房地资源管理局专题召开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指导意见,深入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工作会议。 自1999年以来,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上海以建筑节能、新建住宅全装修和“四新”成果集成应用为切入口,依托科技进步,积极推进住宅整体质量的提高和资源能源的节约。节能方面,2002年起开展围护结构保温试点,2005年起全部新建住宅已强制执行节能标准;推进与建筑有机结合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试点应用,累计推广集热板近3万平方米。节地方面,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要求,推进了中小套型住宅建设。节水方面,推广节水型器具,开展了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的试点,完善了相关技术。节材方面,“十五”期间累计推进了近2000万平方米全装修住宅,约占竣工总量的18%。同时,积极推进了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和高水平管理为要求的“四高”优秀小区建设,涌现出了一批综合性能好、技术集成度高、节能省地水平突出的“亮点”项目,为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全面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本市住宅的建设模式还没有根本转变,住宅的综合性能还需要提升,资源能源的使用效率还有待提高。 2008年1月,市政府批转了《上海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是今后一个阶段,着力推进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有利于建立与本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住房建设与消费模式,有利于促进本市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今天的会议上,市房地资源局提出要充分认识节能省地型住宅推进的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指导意见》精神,在以往抓示范项目、点上推进为主要手段的基础上,今年要着重利用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制订和已有行政管理手段延伸等途径,建立从土地出让、设计审查、预售许可到竣工备案、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多部门协作的长效推进机制,并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以中小户型住宅建设为重点,推进居住区节地 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的要求,中小户型住宅面积比已经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今年还要结合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以及旧区改造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中小户型住宅建设,增加单位土地的住宅套数产出率。同时,不断优化户型设计,提高空间的使用效率,增强住宅的综合性能,做到面积不大、功能全,总价不高、性能好,占地不多、环境美。 (二)以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为切入口,推进居住区节能 一是今年要着重开展65%节能标准的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技术体系,为明年全面强制实施新标准创造条件。二是与法律法规的制订相结合,建立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认定机制,尽快形成当前适合上海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体系。 (三)以住宅全装修为突破口,推进住宅节材 一是抓住土地出让的源头,落实推进目标,将住宅全装修面积比例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尽快明确今年的分区域推进指标要求,完善征询机制。二是抓紧建立“两大体系”,即开发企业的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障体系和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体系,保障工程质量。 (四)以规范人工水景观工程为抓手,推进居住区节水 在继续全面推进节水型器具应用的基础上,规范人工水景观的建造、维护。要针对当前人工水景观存在的问题,细化措施,明确标准,提高水的循环使用, 严格执行国家《住宅建筑规范》中已明确的“水景观不得直接使用自来水”的要求。同时,因地制宜,将雨水收集利用和景观水相结合,进一步实现居住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会议还要求,继续以“四高”优秀小区建设作为载体,不断拓展内涵,重心向节能省地延伸;不断强化管理,形成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突出亮点,有效发挥示范作用;不断加强协作,与优秀住宅评选工作有机结合,让上海住宅建设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会上,对上海市节能省地型“四高”小区的建设单位及上海市第五届优秀住宅评选获奖单位进行了表彰。
贯彻落实上海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指导意见 深入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新建住宅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今天,市房地资源管理局专题召开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指导意见,深入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工作会议。 自1999年以来,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上海以建筑节能、新建住宅全装修和“四新”成果集成应用为切入口,依托科技进步,积极推进住宅整体质量的提高和资源能源的节约。节能方面,2002年起开展围护结构保温试点,2005年起全部新建住宅已强制执行节能标准;推进与建筑有机结合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试点应用,累计推广集热板近3万平方米。节地方面,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要求,推进了中小套型住宅建设。节水方面,推广节水型器具,开展了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的试点,完善了相关技术。节材方面,“十五”期间累计推进了近2000万平方米全装修住宅,约占竣工总量的18%。同时,积极推进了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和高水平管理为要求的“四高”优秀小区建设,涌现出了一批综合性能好、技术集成度高、节能省地水平突出的“亮点”项目,为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全面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本市住宅的建设模式还没有根本转变,住宅的综合性能还需要提升,资源能源的使用效率还有待提高。 2008年1月,市政府批转了《上海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是今后一个阶段,着力推进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有利于建立与本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住房建设与消费模式,有利于促进本市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今天的会议上,市房地资源局提出要充分认识节能省地型住宅推进的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指导意见》精神,在以往抓示范项目、点上推进为主要手段的基础上,今年要着重利用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制订和已有行政管理手段延伸等途径,建立从土地出让、设计审查、预售许可到竣工备案、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多部门协作的长效推进机制,并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以中小户型住宅建设为重点,推进居住区节地 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的要求,中小户型住宅面积比已经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今年还要结合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以及旧区改造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中小户型住宅建设,增加单位土地的住宅套数产出率。同时,不断优化户型设计,提高空间的使用效率,增强住宅的综合性能,做到面积不大、功能全,总价不高、性能好,占地不多、环境美。 (二)以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为切入口,推进居住区节能 一是今年要着重开展65%节能标准的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技术体系,为明年全面强制实施新标准创造条件。二是与法律法规的制订相结合,建立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认定机制,尽快形成当前适合上海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体系。 (三)以住宅全装修为突破口,推进住宅节材 一是抓住土地出让的源头,落实推进目标,将住宅全装修面积比例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尽快明确今年的分区域推进指标要求,完善征询机制。二是抓紧建立“两大体系”,即开发企业的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障体系和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体系,保障工程质量。 (四)以规范人工水景观工程为抓手,推进居住区节水 在继续全面推进节水型器具应用的基础上,规范人工水景观的建造、维护。要针对当前人工水景观存在的问题,细化措施,明确标准,提高水的循环使用, 严格执行国家《住宅建筑规范》中已明确的“水景观不得直接使用自来水”的要求。同时,因地制宜,将雨水收集利用和景观水相结合,进一步实现居住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会议还要求,继续以“四高”优秀小区建设作为载体,不断拓展内涵,重心向节能省地延伸;不断强化管理,形成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突出亮点,有效发挥示范作用;不断加强协作,与优秀住宅评选工作有机结合,让上海住宅建设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会上,对上海市节能省地型“四高”小区的建设单位及上海市第五届优秀住宅评选获奖单位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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