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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协示金字(2008)第8号

 

    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万元)

意向

用地者

备注

1

朱泾镇亭枫公路4283号

金山区朱泾镇0013街坊P1宗地

七等

2.6984

0.41

工业用地

50

777.1392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缸套厂

存量房补地价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08年3月19日16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310号 
    单 位:上海市金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邮政编码:201500 
    联系电话:57317021 
    联 系 人:卫相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网(www.shfdz.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金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2008年3月14日

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协示金字(2008)第8号 

    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地块
名称地块
位置土地级别土地面积
(公顷)容积率
(万/公顷)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年)出让价格(万元)意向
用地者备注
1朱泾镇亭枫公路4283号金山区朱泾镇0013街坊P1宗地七等2.69840.41工业用地50777.1392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缸套厂存量房补地价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08年3月19日16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310号 
    单 位:上海市金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邮政编码:201500 
    联系电话:57317021 
    联 系 人:卫相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网(www.shfdz.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金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200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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