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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登记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 土地登记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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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初始登记
 带“*”的资料由房地产交易中心代为配制,费用由申请人缴纳 一 办证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 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二 办理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 》(第36号) 三 应缴费用: (一)登记费: 1. 土地使用权,非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按登记的项目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当累进办法,由申请人交纳。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0.20 超过100以上部分至2000(含2000) 0.08 超过2000以上部分至5000(含5000) 0.06 超过5000以上部分至10000(含10000) 0.04 超过10000部分 0.02 2. 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按80元/套,有申请人交纳 初始登记按一个项目,一个地块为一证,每件收费的上限:土地使用权登记为2万元;房屋所有权登记为4万元;土地,房屋合并登记为6万元 (二)图纸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 (三)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门征收或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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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 土地登记结果 房地产初始登记
带“*”的资料由房地产交易中心代为配制,费用由申请人缴纳 一 办证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 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二 办理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 》(第36号) 三 应缴费用: (一)登记费: 1. 土地使用权,非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按登记的项目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当累进办法,由申请人交纳。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0.20 超过100以上部分至2000(含2000) 0.08 超过2000以上部分至5000(含5000) 0.06 超过5000以上部分至10000(含10000) 0.04 超过10000部分 0.02 2. 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按80元/套,有申请人交纳 初始登记按一个项目,一个地块为一证,每件收费的上限:土地使用权登记为2万元;房屋所有权登记为4万元;土地,房屋合并登记为6万元 (二)图纸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 (三)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门征收或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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