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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
王女士于2007年1月向上海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期房,双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将于2007年底交房。为了保证王女士在房屋建成后获得该房屋的产权,王女士和房地产公司应当共同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然后,王女士向银行借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并签订了个人借款抵押合同,王女士和银行应当共同申请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的预告登记,经预告登记后,银行才会将购房款支付到房地产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如果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房地产公司不配合王女士办理预告登记的话,王女士可以根据预售合同中的预告登记约定,单方申请预告登记,以防止房地产公司“一房二卖”。经预告登记后,未经王女士的同意,房地产公司不能将该期房再预售给他人或抵押。 预告登记申请人应当是合同当事人。上述案例的申请人即为出售方房地产公司和购买方王女士。申请预告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合同等有关资料。 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同样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有关预告登记的条款,在双方当事人未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之前,如果担心在合同签订后,等候办理转移登记的一段时间内另一方违约的话,买卖合同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的预告登记约定,单方申请预告登记。经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另一方无法将房屋再行转卖。待具备申请转移登记的条件后,合同双方应当共同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预告登记的主要功能是保全当事人登记程序上的优先顺位,阻断他人获得该房地产权利的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是有期限的。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
王女士于2007年1月向上海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期房,双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将于2007年底交房。为了保证王女士在房屋建成后获得该房屋的产权,王女士和房地产公司应当共同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然后,王女士向银行借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并签订了个人借款抵押合同,王女士和银行应当共同申请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的预告登记,经预告登记后,银行才会将购房款支付到房地产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如果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房地产公司不配合王女士办理预告登记的话,王女士可以根据预售合同中的预告登记约定,单方申请预告登记,以防止房地产公司“一房二卖”。经预告登记后,未经王女士的同意,房地产公司不能将该期房再预售给他人或抵押。 预告登记申请人应当是合同当事人。上述案例的申请人即为出售方房地产公司和购买方王女士。申请预告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合同等有关资料。 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同样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有关预告登记的条款,在双方当事人未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之前,如果担心在合同签订后,等候办理转移登记的一段时间内另一方违约的话,买卖合同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的预告登记约定,单方申请预告登记。经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另一方无法将房屋再行转卖。待具备申请转移登记的条件后,合同双方应当共同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预告登记的主要功能是保全当事人登记程序上的优先顺位,阻断他人获得该房地产权利的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是有期限的。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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