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意见)
沪府 [2007] 76 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好本市房地产登记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中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做好本市房地产登记工作,在《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以下简称《登记条例》)修改前,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登记机构的职责
    登记机构应当按照《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履行职责,在受理申请时,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并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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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占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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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物权法》,上海房地产登记作了哪...
  ·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办理期间登记机构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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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登记的时效
  ·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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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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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房地产登记信息
    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定金前,应了解所购房地产的权属状况。购房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房地产坐落或房地产权证号查询房地产权属、抵押、限制、租赁等登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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