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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对小区内违法搭建、“群租”等现象意见很大,有关部门准备如何加以解决?

 

    市政府已经制定印发了《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市城管执法局是本市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受理举报、分转查处、退回反馈等制度,规范违法搭建举报处置流程,并协调监督全市违法建筑的查处。市房地资源局、市规划局是本市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重要部门,与市城管执法局共同做好整治违法建筑的相关工作。市建设交通委对查处中涉及各有关部门职责交叉的问题,予以协调。 
    区县政府是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区县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违法建筑整治。查处违法建筑中涉及部门职责交叉的,由区县政府指定的部门进行综合协调。 
    目前,在市建委牵头下,各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建立和完善新建违法建筑的发现机制、受理机制和处置机制,对已有的违法建筑按照“全面摸底,区别情况,分别对待,综合整治,逐步解决”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逐步解决。 
    (注:整治违法搭建工作由城管执法局牵头,规划、房地等部门配合,2007年上半年出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整治“群租”工作由市房地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工商、规划、人口办、消防卫生、地税、综治等部门和区县共同组织实施,2007年上半年出相关文件和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居民对小区内违法搭建、“群租”等现象意见很大,有关部门准备如何加以解决? 

    市政府已经制定印发了《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市城管执法局是本市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受理举报、分转查处、退回反馈等制度,规范违法搭建举报处置流程,并协调监督全市违法建筑的查处。市房地资源局、市规划局是本市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重要部门,与市城管执法局共同做好整治违法建筑的相关工作。市建设交通委对查处中涉及各有关部门职责交叉的问题,予以协调。 
    区县政府是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区县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违法建筑整治。查处违法建筑中涉及部门职责交叉的,由区县政府指定的部门进行综合协调。 
    目前,在市建委牵头下,各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建立和完善新建违法建筑的发现机制、受理机制和处置机制,对已有的违法建筑按照“全面摸底,区别情况,分别对待,综合整治,逐步解决”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逐步解决。 
    (注:整治违法搭建工作由城管执法局牵头,规划、房地等部门配合,2007年上半年出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整治“群租”工作由市房地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工商、规划、人口办、消防卫生、地税、综治等部门和区县共同组织实施,2007年上半年出相关文件和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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