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倪旭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房地资委[2007]51号
局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倪旭峰同志任中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委员会干部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委员会 20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