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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忻健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房地资干[2007]36号
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 经研究决定: 忻健强任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主任(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郭世民的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主任(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忻健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房地资干[2007]36号
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 经研究决定: 忻健强任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主任(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郭世民的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主任(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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