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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忻健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房地资干[2007]36号

 

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
    经研究决定:
    忻健强任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主任(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郭世民的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主任(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忻健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房地资干[2007]36号 

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 
    经研究决定: 
    忻健强任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主任(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郭世民的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主任(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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