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类依赖地质环境而生存和发展,同时人类的活动又在不断地改变着地质环境。上海面临的地面沉降危害、海水入侵和优质地下水资源的减少都与地质环境的变化有关。
2000年上海地质环境的状况是:广大的平原区(中心城区、近郊区和远郊区)仍处于区域性地面微量沉降趋势,西部的山丘地带由于佘山、横山等采石场的关闭,使基岩残丘地质遗迹得到保护,地质环境有所改善。
上海最大的地质环境问题,是1966年以后已经得到基本控制的地面沉降现象。1921年至1965年地面沉降范围主要限于中心城区,年均沉降量为38毫米,即整体下沉了1.69米。1966年至1985年其间,是控制中心城区沉降的最好时期,城区地面经历了微升到微沉的演变,年均沉降量只有1毫米;但是在近郊区(指浦乐区、宝山区、嘉定区和闵行区)地面却开始出现明显的沉降现象。1986年至今,由于上海经济的发展,地下水开采范围的扩大,沉降范围又由近郊扩大到远郊区(指南汇、奉贤、金山、青浦、松江和崇明等区县),并同江苏省苏锡常沉降区和浙江省杭嘉湖沉降区沟通,形成了长江三角洲沉降带,近几年虽已采取措施,但其地质环境并未明显改善。
上海未来面临的最大的环境地质问题,是地面下沉及由此将会引发的暴雨期间地面积水与海水入侵。300万年来,由于气候冷暖变化,上海大地曾七次被海水淹没,现今仍处于海侵期。为了抵御海水入侵,控制区域性地面沉降,应当成为今后主要关注的环境地质问题之一。
2000年市政府批准成立了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在新形势下强化了政府职能,加强了地质环境统一管理,做好全市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的公众服务工作,进行《上海市地质环境状况公报》的编制是我局政府职能之一。编制《上海市地质环境状况公报》的目的是向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公告本市的地质环境状况,如:地面沉降、地下水水位、水质的动态,反映地下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提高全民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和控制地面沉降意识;同时,根据1996年市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地面沉降监测设施管理办法》和1995年原地质矿产部颁发的《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公报还反映了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和地质遗迹的保护情况,以提高全民对其的保护意识。从今年开始编制的公报,将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有关依据,为全民保护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质环境做好信息工作。
公报编制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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