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房地产权利人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明;(3)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的房地产权证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竣工验收证明;(6)记载房屋状况的地籍图;(7)房屋勘测报告;(8)根据登记技术规范应当提交的的其他有关文件。 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明;(3) 房地产权证书;(4) 证明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文件;(5)根据登记技术规范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